毕业生落户须知
提供证件:(复印件用B5纸复印)
1、报到证及报到证复印件;
2、户口迁移证;
3、毕业证复印件;
4、用人单位接收函(给珠江路派出所开具的);
5、一寸黑白免冠照片2张;
6、身高、血型;
7、常住人口登记表(哈市院校毕业生提供,何时由何地迁来本市要有具体时间和县、市);
8、身份证原件;
注意: 1、户口迁移证的出生地和籍贯要准确到具体的县、市;公民身份证编号要有具体编号。
2、要办理身份证的毕业生,户口落下后,即可办理身份证。本人先到中心交流部领取常住人口登记表,准备2张身份证照片,到珠江路派出所办理即可。
3、照身份证照片地址:南岗区中宣街5号1198室 光亚摄影器材商行(省公安厅侧面),乘2、3、7、21、103、112、115路公共汽车在省政府下车即是。咨询电话:82608494
82619290
地址:哈市南岗区湘江路88号四楼 交流部
联系电话:0451- 55198652 55198783(传真) 刘光义
电子邮箱:lgy@bdh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