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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服务范围对象
在黑龙江垦区人才中心办理人事代理人员。
二、申报条件
1、初级:实行只聘不评。大学本科毕业一年或大专毕业三年可评为助理级,大专毕业一年或中专毕业一年可评为员级。
2、中级: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取得相应的初级职称后在相应岗位工作满四年,并通过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获得硕士学位,并工作一年以上,获得博士学位可直接认定具有中级职称。
3、高级: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取得相应的中级职称后在相应的岗位工作满五年,并通过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考试。
三、申报材料
1、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
2、个人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报告;
3、学历证书、职称资格证书、职称外语合格证、计算机合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等证明材料;
4、主送论文或论著;
5、各类培训证书、获奖证书、年度考核表;
6、个人申请报告,并经单位批准;
7、评委会需要的其它材料。
四、申报程序:
1、申报人持本人人事代理协议、学历证明、外语、计算机合格证至黑龙江垦区人才中心人事代理部登记,并付清费用领取申报材料。单位人事代理可由代理单位委派专人统一领取。
2、申报人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准备完毕,报送人事代理部审核。
3、由经办人员依据申报人人事档案及证书原件核实申报内容,盖章同意后,统一报送评审机构评审。
4、评审结果下达后,合格者由人事代理部负责通知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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