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垦区2004年度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
岗位等级考核培训工作的通知
黑垦人才文[2004]6号
各分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总局直属单位人事处(科),八一农垦大学人事处:
根据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开展2004年度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岗位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黑人发[2004]75号)精神,结合垦区实际,现就开展垦区2004年度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岗位等级考核培训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及对象。
垦区机关事业单位符合岗位申报条件的在岗工勤人员。
二、培训形式、学时及时间安排
采取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集中培训课时为136课时。具体培训时间待与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协商后另行通知。
三、培训教材及内容
垦区2004年度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岗位等级考核培训使用省人事厅统一编写的黑龙江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岗位考核培训教材。主要内容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基本素质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规范化管理、职业道德、法律基本知识以及新知识、新技术的发展动态等。
四、资格审查及材料上报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着手对年内参加考核培训的人员进行调查摸底,同时依据人事档案认真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岗位考核呈报表》及《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岗位考核呈报表》,并依据黑人发[2001]77号等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人员,填入《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岗位考核培训人员名册》,经人事部门主管领导及具体负责人签字盖章后,连同每人一寸照片2张及培训费用一并于2004年9月24日前报至垦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总局直属单位可将材料分别报至垦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或垦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佳木斯工作站。
五、考试及证书颁发
学员参加培训后,由垦区人才中心组织参加省人才中心统一命题的考试。经考试合格人员由省人才中心颁发统一印制的《岗位证书》,作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工勤人员、兑现工资福利待遇的基本依据。
六、培训费用
培训费204元/人、考务费20元/人、教材费30元/人、证书费4元/人。
七、工作要求
(一)技术工人岗位培训既是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规范化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也有利于工勤人员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因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技术工人的岗位培训,处理好工学矛盾,保证技术工人集中精力参加培训及考核工作。
(二)各分局人才中心要按照黑人发[2001]77号文件第六条“申报条件”的要求,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未经资格审查或经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本年度岗位考核培训。
(三)垦区2004年度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岗位考核培训材料上报工作截至2004年9月24日。对于材料上报不全或不按时上报者取消本年度岗位考核培训资格。
(四)开展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等级考核培训工作是各级人才交流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责,此项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大,各分局人才中心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抓细、抓实,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与垦区人才中心取得联系。
单位地址:哈市南岗区湘江路88号四楼
联系电话:0451-55198653 55198783(传真)
联 系 人:张雪松 杨林
二OO四年八月十八日